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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18日電)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就服法修正條文,外籍家庭看護工在台工作年限可延至14年。勞動部預估實施後3年內將有2500戶家庭受惠。
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說明,這次修法重點為外籍家庭看護工經專業訓練或自立學習,有特殊表現,符一定資格,在台工作年限由12年延長至14年。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雇主或被看護者,符合社會救助法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,免繳納就業安定費,預估約有2000戶家庭受惠。
此外,首次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或家庭幫傭的雇主,須參加聘前講習。勞動部將配合訂定相關法規及配套措施,儘速推動實施。
針對外籍家庭看護工續留資格,勞動部說,已會商相關部會及學者專家,規劃具語言能力、工作技能、學歷及特殊表現等評點機制,累計達一定點數的外籍家庭看護工,得由雇主申請延長在台工作期間。1040918
本篇文章引用自此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延外籍看護工在台年限-數千家戶受惠-111005580.htmlLV LV包包 LV皮夾 LV旗艦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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